一、執行內容
學生透過【自主學習系統】報名,參與校內各單位辦理、符合通識教育理念之跨域學習活動,包含惠蓀講座、通識講座、USR 場域活動、研習營、工作坊及展覽等。
二、點數核計方式
-
惠蓀講座
-
每參與一場講座,並於演講日起兩週內繳交500–1,000字心得報告。
-
經審查通過者核予2點。
-
心得報告得依評分結果加計點數:
-
91分以上:加6點
-
86–90分:加4點
-
60–85分:加2點
-
未滿60分:不加計
-
-
-
非惠蓀講座之跨域活動
-
參與活動須以學生證電子簽到,全程參與始得計點。
-
遲到逾活動時間三分之一者不予計點。
-
每場活動核予1點;若屬課程一部分者,不予計點。
-
三、學分認列
-
自主學習點數累積滿18點,可認列1學分。
-
本類型最多可認列2學分,依序為「跨域自主學習(一)」、「跨域自主學習(二)」。
-
學生每申請1學分,須至少包含1場惠蓀講座之自主學習點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