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實踐(點數累積類型)

三、學分認列

  1. 有畢業需求之學生,請務必於第10週(11月13日)前將資料寄至專用信箱nchu59732@email.nchu.edu.tw,以利後續審查及學分認列。逾期繳交者,將可能影響當學期學分認列及畢業資格,請務必留意時程。
  2. 非畢業需求之學生若於11週前將資料寄至專用信箱nchu59732@email.nchu.edu.tw,經中心審查通過者可認列點數並登錄當學期;逾期者原則登錄於次學期。

  3. 本類型最多可認列2學分,依序命名為「跨域興學習(一)」、「跨域興學習(二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