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

申請問題

Q : 若申請人數眾多,核准修讀人數還是僅限1%嗎?

A : 核准修讀人數每學年以不超過本校學士班二年級人數1%為原則。未來或可視校內需求及學校資源而調整。

Q : 誰可以申請校學士?

A : 凡本校學士班學生,修習至少 2 學分非所屬學系的領域模組或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,與教學發展中心學習規劃師面談,確認學習方向
即可申請進入「校學士」制度修讀。

Q : 校學士申請審核除計畫外,也考量成績嗎?

A :

校學士申請主要依學生提供的計畫書進行審查,成績並非考量重點。
審查重點為:

(一)學生學習動機與目標之明確性。

(二)課程規劃與學習目標之一致性。

(三)修讀領域名稱及學士學位名稱之合宜性。

Q : 升大四的學生可以申請嗎?

A : 四年制學系,在升大四「前」 (大三升大四的暑假是最後一次申請機會) 符合資格即可申請;五、六年制學系以前述類推。

選課問題

Q : 校學士在國際交換的過程中也可以修嗎?假設修其它的課程,要如何能讓課程的學分也納入計算 ?

A : 撰寫校學士計畫書時,務必確認所選模組或學分學程的遠距課程上限(不得超過畢業學分數的二分之一)。

修業問題

Q : 請問四個領域模組核定後,是否能再進行調整?

A : 修讀過程中如須更換領專類別,可填寫校學士學生異動申請單,向通識中心提出申請,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可更換領域。但不能無限制的異動,且異動須在原核定的學習規劃範疇下調整。

Q : 文組跨修理組的課聽不懂怎麼辦? 有沒有擋修機制?

A : 鼓勵學生勇於嘗試跨領域學習,增進多元知能,教務處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申請【跨域探索學分】。

Q : 校學士學生出國交換時,如何將國外修的課程學分,成功納入「校學士」和「主修學系」兩個學位課程的學分計算中。

A : 「主修學系」的抵免依所屬學系決定;校學士限修本校開設的課程,國外課程不予抵免。

其他問題

Q : 修讀校學士延畢的機率高嗎?

A : 無論是修讀單一學系或是雙主修,都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延畢,所以是否延畢,是取決你的修課規劃及實際修課情況而定。

Q : 教育學程學分能否採計為校學士學分?

A :

不行哦!!

為什麼不行~請參見以下兩點:

1.「教育學程」為國家管控培育師資之專業型學程,非屬一般學分學程。

2. 校學士為雙主修性質,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及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規定訂定之,依第17條規定:「學生修習教育學程之教育專業課程及學分數,包括其在主修、輔修系(所)外加修之科目及學分,不計入主修系(所)畢業應修學分數內。」

Q : 經相關領域教師諮詢及學習規劃師輔導是否一定會錄取?

A : 相關領域教師及學習規劃師諮詢僅協助您的學習規劃更為完善,但不等同於錄取的保證!!!

Q : 書卷獎的評定方式,是否維持不變?因為同學修課科目與學分,可能跟同班同學有所差異。

A : 修讀校學士學生之學籍還是歸屬於原學系,書卷獎評定方式依原學系規定辦理。

Q : 能自主規劃的學生可能還是較優的學生,所以校學士是以菁英學生為目標嗎?有顧及偏才或迷惘學生嗎?

A : 此制度主要目標為提供學生發展更多元可能性,並不限以菁英學生或迷惘學生為目標。

Q : 如果未來職涯規劃需要特定學系畢業、修讀特定課程或是須具備實習相關時數等專業性職業,校學士學位對此是否會有影響?

A : 針對需具備特定科系或相關專業知能之行業,建議留原科系就讀較有保障,亦可進一步預約學習規劃辦公室,將會提供更詳細的說明與建議。

Q : 領域主題的名稱由誰訂定?

A : 由校學士審查委員進行初審,教務教務會議複審通過。學生修改領域主題名稱亦同上述程序。